2009年8月21日 星期五

台灣國際平面設計競賽

 
徵選目的:
經濟部商業司為有效提升台灣商業設計之能力,推動我國商業服務設計界與國際互動、交流的機會,特舉辦「台灣國際平面設計競賽」,公開徵選傑出及國際化之創作。競賽共有兩類獎項,分別為「台灣國際海報設計獎」,以及特別強化商業價值應用之「台灣國際企業識別設計獎」,期能提升我國設計能量能見度,促進設計視野開創及國際化。  

主辦單位:經濟部商業司  
執行單位:中國生產力中心、台灣海報設計協會、中華平面設計協會、中華民國美術設計協會、高雄市廣告創意協會  
國際社團合作:國際平面設計社團協會(ICOGRADA)、申請日本平面設計師協會 JAGDA 認可中  

徵選對象:
不同地區及國家的設計師均可報名參加  

甄選類別:
(一)「台灣國際海報設計獎」
1.特定主題:人與自然間的合諧關係 (A 類)
2.自由創作:商業、推廣用途 (B 類)
3.參賽作品日期須為 2007 年 6 月後之創作
(二)「台灣國際企業識別設計獎」
1.企業識別:各種企業機構、單位等標誌及系列應用設計作品。(C 類)
2.活動識別:各種商業性活動等標誌及系列應用作品。(D 類)
3.參賽作品日期須為2007 年 6 月後之創作

鼓勵措施:
(一)「台灣國際海報設計獎」
全場大獎 (1 名): US 5,000
金獎 (2 名): US 2,000
銀獎 (2 名): US 1,000
銅獎 (2 名): US 500
評審特別獎 (共 5 名): 獎牌
(二)「台灣國際企業識別設計獎」
金獎 (2 名): US 2,000
銀獎 (2 名): US 1,000
銅獎 (2 名): US 500
ICOGRADA Excellence Award: 獎牌
JAGDA Excellence Award: 獎牌
國內新秀獎 (2 名): 獎牌
評審特別獎 (共 5 名): 獎牌
*凡得獎作品均由主辦單位頒贈獎牌一面,得獎證書一紙公開表揚,以及辦理展出和編錄獲獎作品專輯宣傳。
*「台灣國際企業識別設計獎」、「ICOGRADA Excellence Award」、「JAGDA Excellence Award」獲金獎者將安排企業識別設計交流事宜。

獲獎作品應用:  
1.得獎作品將放入《台灣國際平面設計競賽》專刊
2.得獎作品將在「商業服務設計發展計畫」網站及相關的宣傳資料中刊登。
3.得獎作品將於計畫推動之相關展覽展示。

報名截止日期: 
2009 年 8 月 31 日截止報名

受理方式:
1.線上報名:包含參賽個人資料及作品資料,作品圖檔上傳。網址http;//98.cdip.org.tw/competition
2.書面報名:填具作品報名表、授權同意書及作品說明標籤,並與作品一併繳交。
3.參賽作品寄送:參賽作品於 2009 年 8 月 31 日以前,以郵寄方式繳交(以郵戳為憑)。為確保作品方便辨識,將作品編碼標示於寄送物品及運輸包裝上。
4.繳交地點:
中國生產力中心「台灣國際平面設計競賽」徵件小組。
地址:106 臺北市信義路四段 189 號 6 樓之二。
Tel:02-26982989 轉 2073、2401、Fax:02-26989335。
Email:2073@cpc.tw2401@cpc.tw
聯絡人:朱小姐、蕭小姐

評審時間:  
(一)「台灣國際海報設計獎」:2009 年 9 月 27 日
(二)「台灣國際企業識別設計獎」:2009 年 9 月 28 日  

評審標準:  
(一)「台灣國際海報設計獎」:創意、構圖完整度及嚴謹度。
(二)「台灣國際企業識別設計獎」:商業性、原創性及主題精神傳達。  

評審委員:  
由主辦單位依照競賽類別遴選國內外專業名家公開評選。預計委員名單如下列:
(一)「台灣國際海報設計獎」:
1.蘇宗雄:台灣,檸檬黃設計公司藝術顧問、中國文化大學美術系教授。
2.廖哲夫:台灣,楓格形象設計公司藝術總監、資深知名設計人。
3.劉小康:香港,香港設計中心董事局副主席,靳與劉設計顧問合夥人。
4.Fons Hickmann:德國,「黑格曼 23 工作室」經營者。
5.Martin Woodtli:瑞士,伯爾尼藝術學院和盧塞斯藝術與設計學院教師。曾獲〝瑞士聯邦設計獎〞。
(二)「台灣國際企業識別設計獎」
1.何清輝:台灣,BBDO 黃禾廣告公司營運董事、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美術系兼任副教授。
2.何見平:德國,多家設計雜誌的專欄作家,並出版大量有關世界平面設計師和歐洲設計教育的書籍。
3.佐藤卓:日本,現任「佐藤卓設計事務所」負責人,曾獲東京 TDC 獎及紐約 ADC 銀獎等獎項。
4.Vince Frost:澳洲,現任「Frost Design」負責人。
5.Debbie Millman:美國,現任「Sterling Brands」合夥人。

作品交件規範:  
(一)「台灣國際海報設計獎」:尺寸不得小於 36.4cm x 51.5cm,不得大於 180cm x 120cm,寄件時請連同高解析 300dpi 圖檔光碟(tif 或 eps 格式之 pc 或 mac 檔皆可)一同寄出。
1.特定主題:作品以印刷或彩色輸出品 2 件(依報名件數計每件作品需繳交相同 2 件),並繳交光碟 1 式。
2.自由創作:作品必須印刷品 2 件(依報名件數計每件作品需繳交相同 2 件,不可為數位印刷)及光碟 1 式。
(二)「台灣國際企業識別設計獎」:請將識別系統及應用作品裝裱於 A2 格式上 (42cm x 60cm),以直式格式排列至多 4 張方式提交,寄件時請連同高解析 300dpi 圖檔光碟(tif 或 eps 格式之 pc 或 mac 檔皆可)一同寄出。
(三)作品說明標籤:以英文為主,中文為輔。對於每件參賽之設計作品說明標籤,應以英文詳細填寫設計作品之設計主題、說明、公司及設計師名稱等,並將以上之說明標籤張貼於背面右下方。

注意事項:
(一)若為中華民國國籍參賽並榮獲全場大獎、金獎、銀獎及銅獎之作品,另由主辦單位專案輔助提交參加國際設計競賽。
(二)獎金以舉辦國當地發放為原則,且皆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扣稅 (外國國籍者扣 20%,中華民國國籍者扣 5% )。
(三)得獎名單以評審委員最後決定為最終決定,執行單位將於評審後 15 日內通知各獲獎者。
(四)參加甄選者請按照要求規格提供設計作品;並請詳閱甄選簡章,同意遵守簡章及細則所有之規定。
(五)本設計活動有關參賽報名、獲獎之展覽及專刊刊登皆不收取費用(由執行單位負責)。
(六)爲方便國際評審進行甄選作業,每件參賽作品需填寫英文的作品說明標籤,供評審委員參考。作者需填寫「授權同意書」,聲明設計作品以不侵犯他人之智慧財產權。
(七)執行單位有權對參賽作品,在不涉及其他商業用途下,應用作各種宣傳、巡迴展覽、出版或委託出版,不另支付費用。
(八)評審委員之個人及所屬公司之設計作品,建議限制不得參與設計競賽。
(九)入選作品如發現有下列情況者,除取消其得獎資格,有關法律問題由其本人自行負責:
1.提交之作品,自 2007 年 6 月之前創作並公開發表過之設計作品。
2.抄襲他人作品者。
(十)所有參選作品均不退件,凡獲獎作品主辦單位將另通知提供檔案及相關資料作為輸圖展出、編錄專輯使用,另配合國際競賽將依其規定提供必要檔案資料及實品。

活動網站:http://96.cdip.org.tw/EDM/webEDM.asp?EDMNo=098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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