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4日 星期一
Kaohsiung FUN『幸福城市.夢想高雄』影音創作大賽
活動緣起與宗旨
隨著網際網路普及化,數位科技的時代儼然成為現代社會的象徵,人人都可以成為數位舞臺的展演者;為鼓勵大眾發掘、尋找大高雄之美,高雄縣政府特別舉辦「Kaohsiung FUN『幸福城市.夢想高雄』影音創作大賽」,希望透過民眾的不同角度、以不同的幸福小故事,為高雄這個幸福的城市下一註腳。
活動時間
(一)作品報名時間:自中華民國 99 年 09 月 27 日起至 99 年 10 月 18 日。(以郵戳為憑)
(二)作品票選時間:自中華民國 99 年 10 月 23 日 0 時起至 99 年 11 月 03 日 24 時止。
參賽資格
* 不限性別、國籍、年齡,只要是熱愛高雄這塊土地者,都可以個人或團體名義來報名參與,歡迎你成為大高雄歷史紀錄的一員。
* 不管你(妳)在海內外或在台灣哪個縣市,只要是關心、喜愛大高雄,對高雄形象塑造有興趣者,均可參賽。
* 或是想要賺取獎金、閒閒沒事喜歡拿攝影機亂拍的無聊人士,也歡迎來報名參加!
* 或影視相關科系學生想藉機練練學校所學,把它當成學校作業,都歡迎來玩玩。
參賽主題與作品規範
1. 本次參賽主題共分為「玩味.新高雄」與「真情.心高雄」兩類。
2. 評審金獎:比賽資格為影片拍攝內容必需以 100% 高雄縣之景點、縣政建設、人事物或風俗民情之素材為主軸。
3. 參賽者可依據所選定之主題,參照主題創作建議單內容,完成作品。
4. 凡以數位媒材方式製作或以數位設備播放之作品皆可 (舉凡:劇情片、動畫片、紀錄片、MV),片長以 1 至 3 分鐘為主(最長不超過 5 分鐘為限)。
5. 影片內容需同時包含高雄縣之素材(景點、人事物或風俗民情),作品片頭需加入 Kaohsiung FUN 的 Logo 識別標誌。
6. 影片語言不拘,不論是否為中文發音,需附上中文字幕。
7. 音樂素材應以下列方式選擇:1.自行創作。2.其他取得合法授權之音樂。
8. 所有參賽作品皆需符合電影法、智慧財產權之相關規定與內容審查標準,內容請勿影射或含有情色或暴力等不當資訊。短片需屬原創性自行拍攝或是改編之作品,若有違反著作權法之相關規定,參賽者須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經查確有此情事,立即取消參賽資格。
評審方式
1. 主辦單位確認作品內容、規格及報名程序符合規定後,即將影片正式刊登於網站上,供網友欣賞並於設定期間進行網路票選,參與投票者需留下基本資料,以供主辦單位作為得獎聯繫及寄送活動訊息之用。活動期間每人每天限投票一次。
2. 邀請專家學者(電影導演、相關科系教授、新聞處處長、知名網路部落客)評選出各類別得獎影片。
著作授權及注意事項
1. 參賽者應擔保其就影音內容享有一切著作權利。影片中有利用他人著作或權利時,包含文字、圖像及聲音等,參賽者應取得該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並無抄襲、剽竊之情事。若有作品不實、侵害他人著作權之行為,或涉及版權糾紛與其他法令者,相關法律責任與損失,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賠償,與主辦單位無關。
2. 參賽作品恕不退件,版權屬於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權對於得獎作品進行必要之編輯修改並得以任何形式刊載、轉載及使用參賽作品於各式宣傳品或媒體上,不另致酬。
3. 得獎作品之著作人格權仍屬原作者享有,著作財產權則歸主辦單位享有,所有參賽影片將永久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宣傳與非營利使用,主辦單位擁有得以任何形式與方式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公開傳輸、公開播放參賽作品之權利。
4. 參選作品不得為另參加或已參加其他公開競賽之得獎作品,若該作品已於他處得獎,將追回獎金、獎狀。
5. 所有參賽者與投票者同意接受主辦單位所寄之電子報及各類文宣活動訊息。
活動獎項
◎玩味‧新高雄評審金獎(1 名) - 獎金 25,000 元:拍攝內容必需以 100% 高雄縣之景點、縣政建設、人事物或風俗民情之素材為主軸。
◎真情‧心高雄評審金獎(1 名) - 獎金 25,000 元:拍攝內容必需以 100% 高雄縣之景點、縣政建設、人事物或風俗民情之素材為主軸。
◎玩味‧新高雄評審銀獎(1 名) - 獎金 15,000 元
◎真情‧心高雄評審銀獎(1 名) - 獎金 15,000 元
◎玩味‧新高雄評審銅獎(1 名) - 獎金 10,000 元
◎真情‧心高雄評審銅獎(1 名) - 獎金 10,000 元
◎我愛楊縣長特別獎(4 名) - 獎金 5000 元
◎我愛高雄評審特別獎(2 名) - 獎金 5000 元
◎網路超人氣獎(3 名) - 獎金 3000 元
詳細資訊與下載:http://www.ks-fun.tw/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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