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1日 星期四
「Magic 經典 國寶 100 總動員」文創設計競賽
參賽資格:
凡具中華民國身分資格者皆可報名參加,歡迎大專院校學生及社會人士參與;可採個人報名或團體報名。
參賽作品類型與繳交規格:
(1)類型
參賽作品之類型及範圍不限,舉凡生活用品、家飾品、衣飾用品、3C 產品等皆可,可提出系列、組合或單件作品;惟作品之意向發想來源須出自「精彩 100 國寶總動員展覽」之展件,參賽作品必須具有量產可行性。
(2)參賽作品規格
◎初選繳交物件規格:
1.參賽報名文件:報名表、參賽同意書、圖像保密切結書及設計者或設計團隊簡介。
2.輸出 A3 設計說明裱板:至多不得超過兩張裱板,裱板前後不得出現參賽者或參賽團體姓名稱號及任何相關符號或文字。並附上 150 字以內之創意說明及概念發想出處(須明確指出發想來源之物件名稱、編號)。
3.光碟一片:燒錄內容包含以上二項文件及設計作品 3D 模擬示意圖檔 (包含結構、尺寸與材質說明,全彩 JPEG 檔,A3 尺寸,解析度 300dpi。)
◎初選入圍後繳交物件規格:
1.設計者或設計團隊照片 (尺寸 105 x 148mm,解析度 300dpi)
2.參賽作品實體 1:1 打樣品
競賽期程
報名:10 月 08 日 (五) - 11 月 15 日 (一) 23:59 截止
初選評審:11 月 17 日 (三)
網路公布初選名單:11 月 18 日 (四),網路公布初選名單30名,每名可獲得 1,500 元打樣補助費
入選作品打樣繳交截止:12 月 02 日 (四) 17:00
網路公布競賽結果:12 月 06 日 (一)
頒獎典禮暨成果發表會:12 月 13 日 (一)
獎勵內容
第一名 1 名:獎金新台幣 12 萬元、獎狀 1 紙
第二名 1 名:獎金新台幣 8 萬元、獎狀 1 紙
第三名 1 名:獎金新台幣 5 萬元、獎狀 1 紙
佳作共 8 名:獎金每名新台幣 2 萬元、獎狀 1 紙
交件方式
以掛號將作品相關資料寄至 111-99 台北市士林區郵政 28 之 270 號信箱,逾期不予受理。
評選標準
‧與國寶 100 之藝術文化意涵詮釋之適切性 30%
‧創意發想 30%
‧造型設計 20%
‧商品化可行性 20%
評選方式
1.採兩階段評審;以設計稿參與初選,初選入圍後繳交實體打樣品進入決選程序。由主辦單位及藝術史學、設計相關領域代表組成評審團,召開評審會議選定初選入圍及決選得獎作品。
2.評選作業結束後將獲獎名單公布於活動網站,致電通知獲獎人,並於成果發表會暨頒獎典禮時頒發獎金及獎狀。
參賽注意事項與說明
1.凡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自行創作之作品,且未曾參加過其他國內外相關設計競賽,亦未曾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且無任何抄襲或仿冒情事者,另獲獎之作品如涉及抄襲等確定之情事者,主辦單位得取消獲獎者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
2.參賽作品若有部分雷同的內容或被舉發,將由評審團專業判定議決,參賽者同意尊重評審委員會之決議與評審結果,絕無異議。
3.主辦單位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得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得追回已頒發之獎項及獎金並公告之。若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應自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4.參賽作品與文件須於規定期限前送達主辦單位指定收件處,若繳交參賽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主辦單位有權不予收件,亦無退回義務。
5.所有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
6.主辦單位對入圍作品有量產之權利,主辦單位得以將入圍作品之設計圖,發包施工並製作,得獎者不得私下將設計著作權未經告知主辦單位而讓與第三者,若發生此情事者,主辦單位得隨時暫停或取消參加競賽之權利,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
7.得獎者須配合進行商品後續產製手冊之撰寫,無故違反規定者,主辦單位得追回頒發之獎金,不得異議。
8.獲獎所得獎金須依照我國規定扣 15% 所得稅。
智慧財產權
1.參賽者同意其參賽圖文作品著作權、著作財產權於評審得獎確定時,讓與國立故宮博物院,並同意簽具「參賽同意書(智慧財產權轉讓同意書)」;國立故宮博物院得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
2.就本徵圖得獎確定之作品圖稿,國立故宮博物院具有修改與使用權利。
3.凡報名參加此比賽者,皆已研讀並充分了解本比賽之各項規定及條款要求,並且願意完全遵守本比賽之各項規定及條款要求。
4.若有任何未盡事宜,依中華民國法律(包括智慧財產權法)辦理之。
5.參賽者應簽署參賽同意書及圖像保密切結書。
活動網站:http://www.museumrepublic.com.tw/index.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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