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29日 星期日

中祥自然之顏創意包裝設計徵稿

 


一、活動源起:
中祥食品創立自 1970 年,已陪伴了大家度過了四十多個年頭,始終以真材實料與忠實呈現風味為堅持,製作廣受大人小孩一致喜愛的風味蘇打餅乾。隨著世代的變遷,中祥也投入新品開發與行銷推廣計畫。因此,將透過這次的徵稿活動,希望藉由各界創意工作者的創新想法,讓即將推出的新產品不僅有著絕佳風味、更有特色及生命力,讓中祥食品的歷史與精神延續下個四十年。
【活動對象】針對社會人士,凡從事設計創意工作者皆可參加。
【活動時間】即日起至 2012 年 5 月 10 日止 (以郵戳為憑)
【主辦單位】中祥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二、徵稿主題:
【主題】兒童餅乾系列
中祥將與海外研發機構合作,製作出適合學齡兒童食用的營養餅乾,我們使用澳洲進口的香濃奶粉製作,讓餅乾口感滑順並充滿奶香,未來更計畫添加益生菌、鈣等營養元素,堅持不添加色素、香料及防腐劑,製作出讓小朋友喜愛、家長們也放心的營養餅乾。
*設計概念:
設計呈現健康、營養,又能吸引小朋友目光的餅乾
*產品口味:
原味牛奶餅乾、巧克力可可餅乾
*設計內容:
1.品牌命名 (英文為主中文為輔)、塑膠立袋包裝設計
2.餅乾造型 (造型簡單有特色,避免複雜線條與輪廓,尺寸約 4 * 4 cm 範圍內)

三、活動辦法:
【第一階段】報名繳交作品
1.於 2012 年 5 月 10 日前將作品輸出與繳件資料和作品光碟掛號郵寄至:桃園縣八德市廣福路 613 號 - 中祥食品徵稿活動小組收。收到您的作品之後,我們將於兩天內回覆並確認,若未收到確認電話或信件,請來電或來信詢問。
2.繳件資料
(1) 報名表含完稿作品光碟 1 份光碟上註明作者姓名、電話及作品名稱。
A. 作品光碟須含:
*作品 AI 檔一份 (建立文字外框並嵌入連結檔案)
*作品 JPG 檔一份 (解析度 300dpi)。
B. 將光碟浮貼在指定位置,檔案命名格式為【作者姓名_作品名稱_圖檔編號】
(2)著作聲明書與著作權讓渡同意書正本
(3) 完稿作品輸出
A.尺寸:A3 尺寸 420 * 297 mm
B.內容:一個口味一張平面展開圖 + 一張立體呈現圖,兩個口味總共四張。
※如有一件以上作品,請以作品為單位,個別繳交上述報名資料
3.補充說明
*品牌系列名稱可以自訂,但須契合活動主題與中祥品牌精神
*作品創意可任意發揮,但請考慮實際製作的可能性。
*比賽以一人為單位進行報名,作品須為未曾發表之創作。
4.凡參加本徵選活動作品的創作者,需填寫並簽署「中祥 - 自然之顏創意包裝設計徵稿活動 - 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自然之顏創意包裝設計徵稿活動 - 著作財產權讓渡同意書」(以下簡稱「同意書」),並按本簡章規定的時間和方式送達作品。
5.每人報名作品數量不限,但每件作品均應備齊所有相關文件「作品創作說明表格」、「報名表」、「同意書」和「作品輸出」等四份文件 (請至活動部落格下載 - 自然之顏創意包裝設計徵稿活動簡章)。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文件或其中任何一份文件不符合本辦法規定者,皆不符合徵選條件。
【第二階段】評審與決選
1. 評分標準
*創作理念及品牌契合性 30%
*創意及設計整體性   30%
*作品明示度      20%
*延伸應用暨可執行性  20%
2. 評審老師
初賽:中祥食品代表三名
複賽:中祥食品代表一名、外部相關領域評審四名,共計五名。
3. 獎勵辦法
第一名:new ipad 一台、獎狀乙張及自然之顏香菇蘇打餅兩箱
第二名:獎金新台幣 7,000 元整、獎狀乙張及自然之顏香菇蘇打餅兩箱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 5,000 元整、獎狀乙張及自然之顏香菇蘇打餅兩箱
佳作五名:自然之顏香菇蘇打餅兩箱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 $2,000,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贈品所得總額超過 NT$20,000,需另繳納 10% 稅額。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4. 比賽時程
即日起至 2012 / 05 / 10 初賽收件
2012 / 05 / 14 公佈進入複賽之名單
2012 / 05 / 19 進行複賽決選
2012 / 05 / 22 公布得獎名單於「中祥食品粉絲團專頁」,並以專函通知得獎者。
5. 頒獎
時間:2012 / 05 / 25 (一) 上午 10 點
地點:中祥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桃園縣八德市廣福路613號)

四、注意事項:
1.參賽者於參加本活動時,即視為接受本活動規範之事項,如有違反本活動規定事項之行為,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2.參賽者及其法律代理人保證參賽作品係由參賽者創作,內容絕無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違法之情事,所有填寫或提送資料內容屬實並無偽造之情事,且亦無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違反,於評審過程發現違反者,則立即喪失其參賽資格;而得獎後發現者,亦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其他因此活動致贈之物品,一切亦由參賽者自行負擔相關法律責任。
3.參賽入選作品著作權歸主辦單位及其相關企業所有,主辦單位及其相關企業保有刪改、修飾、印製、宣傳、刊登、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及使用於各項推廣工作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得獎者需簽署著作權讓渡同意書,並承諾不對主辦單位及其相關企業行使著作人格權。得獎者若不願意簽署讓渡書,主辦單位得以取消其參賽及得獎資格。
4.參賽作品若未達各項名次評審之標準,該名次將予以從缺。
5.主辦單位保留視情況更動評選結果之權力,參賽者應尊重中祥食品決定。
6.若報名表填寫不完整、作品規格或參賽資格不符,或是檔案格式不完整以致無法讀取,而影響資格或評選結果,主辦單位得以棄權論,並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參賽者。
7.前三名得獎者需配合一切頒獎儀式,出席領獎及相關宣傳活動。
8.主辦單位擁有活動辦法修改之權利,並公告於活動部落格 http://chfoods.pixnet.net/blog 與中祥粉絲專頁 http://www.facebook.com/chfoods。凡參選者均視為認同本活動簡章之各項規定,本活動簡章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依需求有權利更改活動內容與活動方式。
9.參與比賽則視同同意上述所有條款,不得異議。

五、服務電話:
【中祥食品徵稿活動小組】
聯絡電話:03-371-3688
聯絡人:石小姐
電子信箱:service@chfoods.com.tw

活動網站:http://chfoods.pixnet.net/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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