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競賽主題
(一)主題:
「媽祖在馬祖」
(二)說明:
媽祖文化是由人們對媽祖的崇拜和信仰基礎上產生的一種民俗文化,是以媽祖信仰為基礎而衍生的各種文化因素,經多方面的融合、演變而形成的一種特定文化現象,是一個多層次多元化的複合體,媽祖文化包含道德內涵及信仰內涵的文化,具有豐富的多樣性,把中國傳統道德典範,如孝道、慈悲、仁愛等等的精神都發揚光大。馬祖因媽祖而得名,據傳媽祖投海救父後元靈葬於馬祖,且馬港天后宮至今仍保存著媽祖的靈穴。2009 年底全世界最高之媽祖巨石神像開光落成,交通部觀光局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以下簡稱馬管處) 於 2010 年完成「媽祖宗教文化園區」整體規劃設計,除了新硬體建設外,也串連週邊實質建設及商圈,使其具有宗教文化與休閒遊憩複合功能之園區。
為強化媽祖信仰文化意涵、宣揚媽祖的「利他、教孝」的精神及塑造媽祖在馬祖意象,讓遊客體驗「媽祖宗教文化園區」遊程後,能延伸對於「媽祖宗教文化園區」之回憶及提升再造訪意願,特辦理本競賽以期宣導「媽祖在馬祖」意涵及獲得具有優秀創意之文化創意商品設計。
二、獎項及獎勵內容
金獎:1 名,獎金新台幣 3 萬元、獎狀 1 紙
銀獎:2 名,每名獎金新台幣 2 萬元、獎狀 1 紙
銅獎:3 名,每名獎金新台幣 1 萬元、獎狀 1 紙
佳作:6 名,每名獎狀 1 紙
入圍:8 名,每名入圍證明 1 紙
三、參賽資格
(一)凡具中華民國身分資格者皆可報名參加。
(二)參賽者可為個人或團體方式報名。若有任一參賽者未滿 20 歲者,須由其法定代理人同意並親自簽名,並附上該參賽者及其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否則視為未完成申請程序。
(三)以團隊方式報名者,需指定一人做為團隊代表人,主辦單位所發送之通知及獎金之發放等,均以該代表人為送達代收人。
四、作品類型
(一)參賽作品須具有「媽祖在馬祖」意涵之文化創意商品。
(二)參賽作品之類型及範圍,以文具禮品、生活用品及時尚工藝等相關創意商品設計為原則,例如文具、辦公室用品、禮品、包裝材、生活用品、創意商品、家飾家具、時尚工藝品、紀念品、服裝飾品等。可提出系列、組合或單件作品,惟參賽作品必須考量商品量產的可行性。
五、作品規格
(一)報名繳交物件規格
1.參賽報名文件:報名表、參賽同意書(智慧財產權授權同意書)。2.輸出 A3 設計說明裱板:至多不得超過兩張裱板,裱板前後不得出現參賽者或參賽團體姓名稱號及任何相關符號或文字。並附上 150 字以內之創意說明及概念發想出處(須明確指出發想來源名稱)。
3.光碟一片:燒錄內容包含上述二項文件及設計作品模擬示意圖檔(包含結構、尺寸與材質說明,全彩 JPEG 檔,A3 尺寸,解析度 300dpi)。
(二)決選繳交物件規格
1.設計者或設計團隊照片(尺寸105 x 148mm,解析度 300dpi)。2.提供示意模型或電腦 3D 彩色精繪圖 (須附電子檔),可擇一或兩者均提供。
六、競賽流程
◎報名及收件:即日起至 101 年 9 月 20 日 17:00 前寄 (送) 達,線上報名,並下載報名表及其他作品相關資料,郵寄掛號或親自遞送至「媽祖在馬祖文創商品設計競賽」小組收,收件地址:22101 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 79 號 2 樓
◎初選 - 入圍名單公佈:10 月 1 日,線上公布初選入圍名單 20 名。
◎入圍決選作品收件 - 提供示意模型或電腦 3D 彩色精繪圖 (須附電子檔):10 月 11 日 17:00 前寄 (送) 達,郵寄掛號或親自遞送,逾期不予受理
◎決選 - 得獎名單公佈:10 月 18 日公布得獎名單
◎頒發得獎獎項及獎金:擇期辦理,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頒發各獲獎者獎金、獎狀,入圍證明另以郵遞寄送。
七、評選方式
(一)採兩階段評審,以設計稿參與初選,由主辦單位及設計相關領域專家組成評審團,召開評審會議選定初選入圍作品 20 件。入圍作品經繳交示意模型或電腦 3D 彩色精繪圖後進入決選程序,由評審會議評選出決選得獎作品。
(二)評選作業結束後將獲獎名單公布於活動網站,並致電通知獲獎人,寄發獎金及獎狀。
八、評選標準
◎主題關聯性:與競賽設定之主題詮釋及意涵 30%
◎創意度:創意的特殊性 25%
◎商品化可行性:是否可製成商品 20%
◎藝術性:外觀造形美感 20%
◎環保概念:採用材質、生產到丟棄具環保概念 5%
九、智慧財產權授權
(一)參賽作品如獲獎,同意將該作品之智慧財產權授權馬管處有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不另給酬及通知,本人保留但不對馬管處行使著作人格權。就本徵件得獎作品之作品圖稿,馬管處具有修改與使用權利。
(二)凡報名參加此競賽者,皆已研讀並充分了解本比賽之各項規定及條款要求,並且願意完全遵守本競賽之各項規定及條款要求。
(三)若有任何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依實際需要修正之。
十、參賽注意事項與聲明
(一)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自行創作之作品,且未曾參加過其他國內外相關設計競賽,亦未曾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且無任何抄襲或仿冒情事者。
(二)獲獎之作品如涉及抄襲等確定之情事者,主辦單位得取消獲獎者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若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應自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三)參賽作品若有部分雷同的內容或被舉發,將由評審團專業判定議決,參賽者同意尊重評審委員會之決議與評審結果,絕無異議。
(四)主辦單位對投件作品均有攝影與公開展覽權,主辦單位得運用投件作品之照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及出版等用途。
(五)參賽作品與文件須於規定期限前送達主辦單位指定收件處,以送達日為憑且所有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若繳交參賽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主辦單位有權不予收件,亦無退回義務。
(六)主辦單位對得獎作品有量產之權利,主辦單位得以將得獎作品之設計圖,發包施工並製作。
(七)得獎者須配合進行商品後續產製手冊之撰寫,無故違反規定者,主辦單位得追回頒發之獎金,不得異議。
(八)獲獎所得獎金須依照我國規定扣15%所得稅。
(九)主辦單位保有本活動相關細則更動權,若有任何更動,皆以公告為準,不再另行通知。
十一、主辦單位:交通部觀光局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十二、執行單位: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
十三、活動網站及連絡方式:
1.電話:02-2698-2989 #6148 劉小姐,#1614 王先生
2.Email:6148@cpc.org.tw,1614@cpc.org.tw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matsu-nsa.gov.tw/User/News-Content.aspx?nid=706&l=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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