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賽主題
「臺北‧一遊未盡」攝影比賽 ~ 影像與城市間的對話
攝影不只是紀錄瞬間,而是畫面中的角色與這個城市對話的開始...
當按下快門的霎那,故事旁白就已被儲存在這張小小的影像當中,
每張影像都是對於當下的一種捕捉、一種印記、一種對話
看似靜止,卻又流動,隨著人的思緒...
為發揚臺北這城市豐富又精彩的生命力,鼓勵全民記錄這首都人文景觀之美,運用攝影技術捕捉臺北市各個角落精彩畫面,透過影像呈現臺北市獨具風格的城市意象,達到城市行銷之目的。並用參賽作品牽引出民眾對於這城市的地域認同及旅遊嚮往,帶給觀看者內心最深處的悸動,吸引更多國內外的遊客到臺北市旅遊觀光。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臺北市觀光傳播局
承辦單位:莫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活動資格
‧參加者須加入成為「臺北旅遊網」會員。
‧參加者須於「會員中心」填寫正確的聯絡資料(聯絡人真實姓名、Email、電話、居住地址等),以利後續領獎通知函之寄發。
‧本活動參加資格不限國籍,海內外人士均可參加。
‧入圍作品之實體收件需附上比賽報名表暨著作權轉讓同意書。
比賽期程
‧網路投稿時間:即日起 ~ 10 月 15 日 (一)
‧入圍公布時間:2012 年 10 月 19 日 (五)
‧實體收件時間:2012 年 10 月 19 日 (五) ~ 10 月 31 日 (三)
‧網路投票時間:2012 年 09 月 20 日 (四) ~ 10 月 31 日 (三)
‧得獎公布時間:2012 年 11 月 08 日 (四)
‧頒獎典禮時間:2012 年 11 月 19 日 (一) (暫定)
比賽獎項
◎評審評分獎
‧金相獎:取 1 名,可獲得獎金新臺幣 30,000 元整及獎狀乙面
‧銀相獎:取 1 名,可獲得獎金新臺幣 10,000 元整及獎狀乙面
‧銅相獎:取 1 名,可獲得獎金新臺幣 5,000 元整及獎狀乙面
‧優選獎:取 10 名,各可獲得獎金新臺幣 2,000元整及獎狀乙面
‧佳作獎:取 20 名,各獲得獎金新臺幣 1,000 元整及獎狀乙面
◎網路投票獎
‧網路人氣獎:共 1 名,可獲得市價 3,000 元等值獎品
‧網友投票獎:共 50 名,各可獲得市價 200 元等值獎品乙份
參賽主題
‧參賽作品限需能判定於臺北市區內拍攝 (請標註拍攝地點),並能展現人與城市,或是建築與城市相互交流與互動之照片。
‧參賽作品內容以臺北市的自然人文背景為限,舉凡臺北市內建築地標、街道景觀、人文風情、自然景觀、民俗歷史等;或是以臺北市之大型活動 (例煙火、燈節、跨年活動等...) 及臺北市重要市政建設 (例花博公園),皆符合本比賽拍攝之對象。
參加資格
A. 參加者須加入成為「臺北旅遊網」會員。
B. 參加者須於「會員中心」填寫正確的聯絡資料(聯絡人真實姓名、Email、電話、居住地址等),以利後續領獎通知函之寄發。
C. 本活動參加資格不限國籍,海內外人士均可參加。
D. 入圍作品之實體收件需附上比賽報名表暨著作權轉讓同意書。
作品規格
◎第一階段 - 網路投稿規格
A. 網路上傳比賽作品畫素品質需為 1024 X 768 (或 1024 x 682) 以上解析度,檔案大小 5MB 以下規格之 JPG 檔。
B. 比賽作品不得使用如 Photoshop 等影像軟體做任何影像合成或修改。
C. 上傳作品彩色、黑白不拘,儘量以近兩年作品為主,並於 100 字內敘述創作理念。
D. 每位參賽者不限制投稿作品數量。
◎第二階段 - 實體收件規格
A. 獲得入圍通知之參賽者才需繳交,繳交之作品需與網路投稿為同一件作品。
B. 比賽作品不得使用如 Photoshop 等影像軟體做任何影像合成或修改。
C. 入圍之作品一律沖印為 6 x 8 吋之照片,連同比賽報名表暨著作權轉讓同意書一併交寄,一份比賽報名表以一張作品為限。
D. 同時請繳交電子檔案光碟,光碟中須有入圍作品之轉存 TIFF 或 JPG 檔 (畫素品質需在六百萬畫素以上,原始檔案大小約為 2000 X 3000 像素以上解析度) 兩種檔案形式,檔案須保留原始 EXIF 檔案資訊。可將多張作品燒錄於同一張光碟中。
E. 入圍作品電子檔案儲存命名規定:作品名稱_攝影者 (例:北投圖書館_林小美;敦南仁愛林蔭大道_王大同;民生社區_李中庸)。
F. 凡入圍繳交之作品 (不論得獎否) 一律不予退件。如需留底存參,請先行拷貝備份。
投稿流程
◎第一階段 - 網路投稿流程 (即日起 ~ 10 / 15)
A. 網路投稿時間為即日起至 10 月 15 日 (一)。
B. 登錄/註冊成為「臺北旅遊網」官方網站會員。
C. 於本活動網站我要參賽中選擇「上傳作品」。
D. 輸入作品名稱 → 編輯作品創作理念文字 → 上傳作品照片 → 選擇創用 C.C 機制 → 確認後送出。
E. 參賽作品經過審查通過後,活動小組將發出 mail 通知參賽者,並將參賽作品開放於本活動網站上露出。
◎第二階段 - 實體收件流程 (2012 / 10 / 19 ~ 10 / 31)
A. 入圍公布時間為 2012 年 10 月 19 日 (五);入圍作品實體收件時間為 2012 年 10 月 19 日 (五) 至 10 月 31 日 (三)。
B. 入圍之參賽作品一律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指定收件地點,郵寄者以郵戳為憑;親自送件者,應於當日 17:00 前送至指定收件地點,逾期不予受理。請於郵寄信封上收件人寫「臺北旅遊網」維運小組收,並註明「臺北‧一遊未盡攝影比賽」。
C. 收件地址:臺北市 106 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 230 號 7 樓,電話:02-8773-4300 #626。
D. 收件內容:入圍之參賽作品、作品電子檔案光碟、比賽報名表、著作權轉讓同意書。
評選方式
A. 入圍名單:由主辦單位專業人員選出入圍作品。
B. 得獎名單:由主辦單位專業人員與攝影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小組,以客觀、公正、公開的方式評審之,選出各獎項得獎人。
評分及權重
情境構圖 40%:作品的視覺張力與構圖美感。
創意表現 30%:作品的獨創性與創新點。
攝影技巧 15%:光線的方向與品質、拍攝角度、景深應用、呈現品質等。
文字說明 10%:說明作者創作意圖。
網路票選 5%:每獲得 1 張網友投票可獲得 0.05 分,最高可獲得 5 分。
投票及抽獎流程
A. 投票時間自 2012 年 9 月 20 日 (四) ~ 10 月 31 日 (三) 止。
B. 網路人氣獎將由網友投票數最高者獲得,共 1 名。
C. 公布抽獎得獎名單時間為 2012 年 11 月 8 日 (四),並自 2012 年 11 月 9 日 (五) 起聯繫得獎者,及陸續寄出獎品。
D. 投票者必須先於「臺北旅遊網」完成網站會員登錄作業,單一會員帳號每日可投最多 5 票,每件作品每日限投一次;投票次數越多,擁有越多的抽獎機會。
E. 單一帳號僅限一個得獎名額。
F. 未填寫完整且正確之會員資料(真實姓名、身分證字號、聯絡電話和地址等四項),導致公布獎項後難以聯絡至本人者,不予頒獎且不另行通知,則該獎項從缺。
比賽注意事項
(1) 參賽作品須同意提供臺北市政府於本次「臺北‧一遊未盡」攝影比賽相關活動宣傳使用;於活動結束後,參賽之作品,將擇優建置於臺北旅遊網內成為網站內容,並用於臺北市政府相關出版品宣導使用,不另支付稿費;另外,得獎作品及原稿原始檔之著作財產權歸「中華民國」所有,管理使用機關為「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主辦單位依著作權法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2) 參賽作品應符合攝影主題並符合規格,且作品之所有權須為參賽者所有,並未曾公開出版或於其他競賽類及非競賽類活動中獲獎,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參加徵選,不得重製、翻拍、拷貝、抄襲、合成他人作品。違反者,不予評選;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獎項不予遞補),獎狀及獎金如數繳回。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選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若有致生損害於活動小組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時,該參加會員應負起一切民刑事責任,本活動小組對於任何不實或不正確之資料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3) 入圍之參賽作品請參賽者自行妥善包裝加以保護,若因郵遞或不可抗力之因素受損害,由寄件人自行負責,主辦單位恕不負賠償責任。對收件時完好的參賽作品主辦單位負保管之責,惟遇人力不可抗拒情事而遭致損壞或遺失者,主辦單位不負賠償之責。
(4) 參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或減之。
(5) 本活動之獎品內容若因市場缺貨或其它不可抗力之因素而無法出貨時,活動主辦單位得以同質性的等值獎品取代之。
(6) 本活動之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獎品圖片僅供參考,以實際商品為主;本活動獎項寄送地區僅限臺、澎、金、馬,主辦單位不處理郵寄獎品至海外地區之事宜。
(7) 本項活動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辦理,獎金金額高於新臺幣 20,000 (不含) 元者,須先行扣繳 10% 所得稅。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外籍人士不論得獎者所得之金額,須就得獎所得扣繳 20% 機會中獎稅額。獎金所得將由承辦單位於年度結算另行寄發扣繳或免扣繳憑單。
(8) 得獎作品之獎金一律以「匯款」方式核發,屆時得獎人須提供本人受款帳號等相關資料,以利獎金核發作業。
(9) 入圍及得獎名單公布後,將會以電子郵件寄出通知信函至得獎者信箱,若得獎者未收到電子郵件通知,請與維運小組連絡(維運小組:02-87734300 轉 626 李先生,電子信箱:chris.lee@techmore.com.tw)。
(10) 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正、暫停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11) 本活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隨時補充或修正,將以最新公告為主。活動相關公告請至本活動網站或臺北旅遊網 (網址:http://www.taipeitravel.net/) 查詢。
(12)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與承辦單位莫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屬員工,不得參加投稿。
活動網站:http://taipeitravel.net/pho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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