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3日 星期日

臺中好禮標章設計徵件

 


活動說明:
臺中市好禮標章之用意在於使消費者以及使用者能在第一時間經由標章,去判斷商品的品質,藉由臺中市好禮標章使民眾可以跟臺中做連結,只要看到臺中市好禮標章之商品,就可以直接看出臺中市之意象和食品的保證,也希望透過此活動,讓更多民眾認識臺中好禮的品牌,提升民眾對臺中市好禮的印象,刺激民眾消費購買臺中市好禮之商品。

徵選主題:
臺中市好禮標章之設計徵件,主要以「創意」為核心精神,融入臺中市好禮之意象以及代表性之圖騰。透過在地產業、文化與創意設計資源整合,開發出具驚喜度、特色性足的臺中好禮創意標章。

辦理單位:
(1)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2)指導單位:臺中市政府、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3)執行單位:英二國際開發有限公司

參加資格:
(1)凡對臺中好禮標章設計有興趣或想法,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民眾皆可參加。可個人或組團報名,不限年齡、職業、性別皆可報名參加。
(2)同一人可同時報名至多三件作品,惟每一參賽作品必須分別進行報名程序。

作品規格及相關規定:
(1)以臺中好禮與臺中市的特色意象進行設計發想,LOGO 參賽作品須納入下列中文或英文名稱:
‧中文名稱:臺中市好禮
‧英文名稱:TAICHUNG GIFT
(2)作品須為平面數位方式創作,不可以使用手工稿。
(3)作品內容須包含 LOGO 設計及計畫中文或英文全名之標準字設計,用色以標準CMYK印刷六色以內為限(須標色樣)。
(4)請繪製 15 公分 × 15 公分,300dpi,CMYK 模式彩色圖稿一式及縮圖 4 公分 × 4 公分彩色版、黑白版兩種設計完稿圖樣各一式,並以 200 字以內之文字說明設計意涵、特色、圖形及色彩意義。
(5)作品須能展現臺中好禮特色與精神,圖樣設計須考慮放大、縮小,並可應用於各種材質文宣、簡報檔、網站等製作,且能明顯識別。
(6)將作品裱貼在橫式 A3 250 磅黑色卡紙正面,並將報名表黏貼於黑色卡紙背面,連同附件紙本和電子檔燒錄製作成光碟一同送件。

徵選程序:
(1)報名及繳件日期:
即日起至民國 102 年 3 月 20 日 (三) 截止,以郵戳為憑或以親送日期時間為主。
(2)繳件地點:
A.郵寄地址:以掛號寄至「406 台中市北屯區文心路四段 83 號 4F-2」,截止日以郵戳為憑。
B.親送:於 102 年 3 月 20 日 (三) 截止日下午 17:00 前親送至英二國際開發有限公司 (台中市北屯區文心路四段 83 號 4F-2)。
C.信封請註明:「臺中好禮標章設計參選作品」。所有參選作品一律不退件。
D.聯絡資訊:
(A)聯絡人:周雅婕
(B)電話:04-2293-0903
(C)傳真:04-2293-8171
(3)參賽繳交資料(共計 5 項):
A.創作圖稿一式三份:15 公分 × 15 公分彩色稿及 4 公分 × 4 公分彩色稿、黑白稿各一式三份。
B.設計稿一式一份:電腦輸出後,請裱貼於 250 磅之八開黑色裱板,並將報名表黏貼在後(不需裱框)。
C.報名表一式二份:報名表請確實填寫後列印,並親筆簽名確認,再黏貼一份於參賽作品裱板背面。
D.著作權轉讓同意書一式一份:需親筆簽名確認。若為團體創作者,每一位創作者均須親筆簽名各自一份著作權轉讓同意書以茲確認。
E.作品光碟一式一份:請將創作圖稿電子檔案以 Illustrator 或 CorelDraw 向量繪圖軟體繪製,電子檔案解析度不少於 300 pixels/inch,請提供 AI 檔或 CDR 檔及另存 PDF 檔、JPG 檔。請以作者為檔名,並將上述資料依序燒錄一份光碟,光碟片上註明作者名稱,併同報名表電子檔,存放於光碟片中,並於光碟片上註明作者姓名。
※交件前請確實檢查各項應繳交之物件,「設計稿黏貼裱板」、「設計稿電子檔光碟」、「創作圖稿」、「報名表」和「著作權授權書」等五項文件,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文件或其中任何一份文件不符合本辦法規定者,恕不接受報名。

評分標準:
‧主題性  25%:作品與臺中特色之意象融合,例如:特色建築 (湖心亭、東海教堂、台中火車站)、美食 (太陽餅...)、文化等之主題性。(此說明元素僅為參考,依設計者對臺中特色與印象發揮為主)
‧創新性  25%:是否具創新的圖樣,不得有抄襲的嫌疑。
‧完整性  20%:設計稿整體架構之完整性。
‧設計理念 15%:理念是否正向。
‧連結性  15%:與臺中文藝創新之都的形象是否相符。

得獎公布:
得獎名單預定於 102 年 4 月 30 日 (二) 前公布於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網站以及風格臺中 FB 粉絲團,並以正式函文通知得獎者。(評選與公布時間,依主辦單位敲定時間為主)

徵選獎項:

◎優勝獎:壹名
獲得 Apple MacBook Pro MC976TA/A (i7/8GB/512GB FLASH),及獎狀乙只
附註:
1.得獎者應配合出席頒獎典禮。
2.獎金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預扣所得稅。
3.優勝獎壹名。
4.優選獎貳名。
5.需提供身份證影本
◎優選獎:貳名
獲得【OTOP 一鄉鎮一特產】商品提貨券 6,000 元,及獎狀乙只

報名注意事項:
(1)內容不得有汙衊、粗俗、色情、惡意攻擊、廣告性質或一切與本活動無關之內容情形,經發現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並取消公開作品,不另行通知。
(2)參賽者作品應為原創作品,抄襲者文責自負,其內容及格式若有不符合規定者,則喪失比賽資格。
(3)若主辦單位因使用參賽者上傳資料遭第三人請求、索賠、提出民、刑事訴訟或主張任何法律上之權利,參賽者應賠償主辦單位因此所生之全部損失與費用。
(4)參賽作品及資料請自留底稿,恕不退件,同一篇作品投稿次數以一次為限,如有重複投稿情形,主辦單位得取消作者參賽與得獎資格。
(5)得獎作品之原稿著作財產權歸屬,依填寫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中之規定屬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擁有無償使用、修改、重製、攝影、著作、各類型態媒體廣告宣傳、刊印、公開展示及商品化等權利,均不另予通知。
(6)若作品中引用或擷取圖片、影像、文字等資源,請遵守著作權法合理使用之規定,並於引用處下方標明來源出處。
(7)參賽者保證提供參賽上傳之文字、照片資料,並無侵害他人權利或違反法令之情事。如有違反,主辦單位得立即移除相關內容,並取消參加資格,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參賽者並應自負法律責任。若該作品已得獎,將追回其獎品。

活動注意事項:
(1)得獎者之獎品價值若為 NT$2,000 元 (含 2,000 元) 以上者,須出具身分證明文件,並繳交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影本。
(2)隱私權限聲明:參加本活動所填寫之所有資料,只限於本比賽通知、獎項寄送及相關宣傳活動之用。
(3)本活動獎項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4)本活動獎項以公告於風格臺中FB粉絲團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
(5)凡報名參賽者,視為認同本辦法的各項內容及規定,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除依法律相關規定外,主辦單位保留修改辦法之權利,主辦單位並得另行補充及隨時公布於風格臺中FB粉絲團。
(6)本活動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而更改相關內容及辦法,將以風格臺中FB粉絲團公告為依據。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s://www.box.com/taichung-gift-lo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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