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6日 星期五
2009 好客商品創意設計比賽
壹、目的:
客家人接待來客總是以客為尊的,好客的客家人以擂茶待客、以美食宴客、以山歌悅客、以桐花賞客、以藍衫舞客、以花布妝客、以圓樓住客、以山林為客、以耕讀教客、以真誠待客。這正是客家人的好客本色。基於這個理念,我們邀請富有創意的您參與這一場時尚創意與客家文化的對話,在無垠的想像空間中,激盪出不一樣的好客意象。
貳、主辦單位:行政院客家委員會
參、內容:
一、報名資格:海內外不限國籍,凡對客家文化及創意設計有興趣的個人或團體均可報名參加。
二、比賽組別:
(一)桐花迎客組:以客家桐花祭為主題,設計可供打樣、量產並兼具商品化之生活用品或工藝品。(請參考本會桐花祭主題館網站)
(二)好客花布組:可自行設計具客家特色創意概念花布圖案為基本素材,由參賽者延伸可設計之創意商品,並可加入其他素材設計製作,創造出活潑、實用的服飾配件或生活用品;使用技巧不限,惟需可供打樣、量產並兼具商品化之設計作品。
(三)好客禮品組:以熱情有勁的好客精神為主題,設計可供打樣、量產並兼具商品化之伴手禮。
(四)好客 T 恤組:以設計創意 T 恤,注入「好客」元素創意,讓常民穿著表現客家生活美學新概念。
三、比賽時間表:
報名:
即日起至 98 年 3 月 23 日(星期一)下午 5 時止(以郵戳為憑)
初選:
98 年 3 月 27 日(星期五)初選評審
98 年 3 月 30 日(星期一)於主辦單位網站公告入選名單,並以 email 及電話通知入選者
初選入選作品送件:
98 年 4 月 20 日(星期一)入圍者送件截止(以郵戳為憑)
決選:
98 年 4 月 24 日(星期五)決選評審
98 年 4 月 29 日(星期三)於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獲勝名單,並以 email 及電話通知得獎者
頒獎:
98 年 5 月上旬,配合 2009 桐花祭活動,另訂頒獎時間,於主辦單位網站公告,並以 email 及電話通知得獎者
※海外報名者請注意寄運時效,並主動與主辦單位聯繫
四、報名方式:請於報名截止前送交下列文件,完成報名,參賽件數不限,但同一概念衍生之系列作品視為 1 件:
(一)報名表:1 份。
(二)作品說明表:1 式 7 份。
(三)參賽同意書:1 份。
(四)設計圖稿:請使用 A4 尺寸輸出圖稿並以裱板單頁呈現(如附件4),裱板內容可自由發揮,但應至少包含下列內容:主要概念與特色平面圖、附外觀彩現圖文字說明。裱板正面不可出現設計者姓名等任何相關文字,並於背面右下角註明圖稿編號次序。
(五)電子檔光碟:包括報名表、作品說明表及設計圖稿
(六)好客花布組之參賽者除可自行設計具客家特色元素花布圖案為素材,亦可自主辦單位網站下載指定使用布料之花色電子檔,以利設計。
五、送件程序:
(一)報名送件:請於報名截止期限前,將上述報名資料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至:110 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 3 號 8 樓「行政院客家委員會 企劃處」收,並請註明「好客商品創意設計比賽報名資料」。聯絡電話:(02)8789-4567 轉 837。
(二)決選送件:入圍者在接獲 E-mail 及電話通知入圍後,請於決選送件截止期限前送交下列作品及資料:實體作品:1 份,需依其設計稿,以 1:1 比例製作為實體作品。
(三)好客花布組如需使用本會提供之布料可親自至承辦單位領取指定使用之布料,或由承辦單位協助寄發,並依其設計稿製作為實體作品,於期限內送交參加決選。
肆、評選作業:
一、評選階段:
(一)初選:採圖面評選,由評審團依照各組參選作品數量及水準,選出入圍作品若干名。
(二)決選:採實體作品及圖面說明評選。
二、評審團將由主辦單位遴聘國內 5 至 7 位相關專業人士組成,依據公平、公正原則產生初選入圍及決選優勝名單。
伍、獎勵:
一、桐花迎客組:
(一)金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20 萬元,獎座 1 座,獎狀 1 紙。
(二)銀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10 萬元,獎座 1 座,獎狀 1 紙。
(三)銅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7 萬元,獎座 1 座,獎狀 1 紙。
(四)佳作 5 名:獎金新台幣 1 萬元,獎狀 1 紙。
二、好客花布組:
(一)金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15 萬元,獎座 1 座,獎狀 1 紙。
(二)銀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8 萬元,獎座 1 座,獎狀 1 紙。
(三)銅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5 萬元,獎座 1 座,獎狀 1 紙。
(四)佳作 5 名:獎金新台幣 1 萬元,獎狀 1 紙。
三、好客禮品組:
(一)金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15 萬元,獎座 1 座,獎狀 1 紙。
(二)銀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8 萬元,獎座 1 座,獎狀 1 紙。
(三)銅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5 萬元,獎座 1 座,獎狀 1 紙。
(四)佳作 5 名:獎金新台幣 1 萬元,獎狀 1 紙。
四、好客T恤組:
(一)金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10 萬元,獎座 1 座,獎狀 1 紙。
(二)銀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5 萬元,獎座 1 座,獎狀 1 紙。
(三)銅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3 萬元,獎座 1 座,獎狀 1 紙。
(四)佳作 5 名:獎金新台幣 1 萬元,獎狀 1 紙。
五、入圍獎:
於各組初選入圍而未獲上述獎項者:獎金 5 千元,獎狀 1 紙。
陸、受獎者相關費用支應:
一、海外回台受獎者:支應機票費限為經濟艙,住宿費以 2 天為限(毎日最高支應經費為 1400 元為限)。
二、國內受獎者:交通費之支應以核實核銷。
※ 以上經費之核銷,依本會相關會計規定辦理。
柒、注意事項:
一、如因報名資料不完整、作品規格不合,以致影響評審結果,視同報名未完成,不予評分。
二、以團體名義參賽者,由報名表中指定之代表人全權處理與主辦單位及本比賽相關之一切事宜。
三、參賽者遞送作品及文件時時,應予適當保護(例如以泡膠封袋遞送),凡因郵寄途中或不可抗拒災變造成之損失,由參賽者自行負責;凡繳交之參賽作品、相關資料、其他包裝裝飾配件等,不論得獎與否均不退件,參賽者請自行留存底稿或備份。
四、參賽作品須為自行創作之作品,且未曾參加其他相關設計競賽,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獎金等獎勵,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須自行承擔所有相關責任。
五、為求比賽公平、公正性,請勿加入個人之簽名或標誌符號在作品上,違者視同棄權。
六、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之專業評議,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賽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調整名額」辦理,名額以不超越原獎金總額為限。
七、獲獎作品除頒發獎金外,不另支付稿費或版稅等酬勞;獎金須依稅法相關規定預扣繳所得稅。
八、獲獎作品由作者授權主辦單位無償使用,包括研究、攝影、宣傳、網頁製作、展覽、出版以及出版品販售等權利;主辦單位認為得獎作品具有商品潛力之價值,得商請作者協助完成作品之商品化開發,其相關獎勵事宜,由本會與作者另行議定。
九、凡報名參賽者,視同完全同意本活動之各項內容及規定,本甄選要點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適時修改,並於網站公告周知。
柒、聯絡方式:
行政院客家委員會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 3 號 8 樓
電話:(02)8789-4567 轉 837 劉玉琴
傳真:(02)8788-4568
網址:www.hakka.gov.tw
相關資訊:http://www.hakka.gov.tw/ct.asp?xItem=44833&ctNode=308&mp=307&p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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